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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能源局到晋城能源公司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检查
日期:2024-03-21 

3月19日至21日,晋城市能源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原前进带领第四工作组到晋城能源公司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专项检查。公司副总经理张贵民陪同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听取了该公司关于企业建设概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深入井下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抽采钻场等一线及通风机房、污水处理站等地面要害场所,重点对该公司领导值班、带班情况、要害场所干部上岗、工程质量认证等进行了详细检查,就现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及建议同各专业部门进行深入交流。

通报会上,原前进对该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建设、井下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阶段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压实全链条的安全年生产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从上到下抓安全,形成“清单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全覆盖。二是要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动态管理。要牢固树立“风险管控不好就是隐患,隐患管控不到位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年度、月度风险辨识培训工作,有效防止风险转化为事故,切实让职工“看明白,想明白、干明白”,提高重大风险管控的警觉性,常态化辨识风险、管控风险。三是要加强安全生产专业化队伍建设。要加强建设队伍的专业化,全面落实个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员工个人规矩意识,使其形成习惯、养成习惯,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四是强化落实时效性的作风。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放心不下”的使命感抓安全,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落实,严格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和“三管三必须”,强化“严紧深细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搞变通、变花样、走形式、走过场”。

张贵民对检查组对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表示感谢,本次检查对晋城能源公司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公司将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强化问题隐患源头根治,全面提升安全隐患整治水平。

晋城市能源局、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保障中心、住建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矿监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九处、专家,晋城能源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晋城能源公司 文/王 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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